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664.启11:11.“过了这三天半”表示当完成时,因而表示旧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。这从“三天半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三天半”是指在教会结束时,就是当有新教会的开始时,完全或完整(对此,参看AE 658节)。经上说“过了这三天半”,是因为在圣言中,“天”表示状态,在此表示教会的最后状态。事实上,在圣言中,一切时间,如“时”、“日”、“周”、“月”、“年”、“时代”,表示状态,如在此表示当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信之真理剩下时,教会的最后状态。由于“日”表示状态,而《创世记》第一章论述了上古教会的建立,它从一个状态到另一个状态依次建立起来,所以在那里,经上说,头一日,第二日,第三日,第四日,第五日,第六日,直到完成时的第七日,有晚上,有早晨(创世记1:5, 8, 13, 19, 23, 31; 2:2);那里的“日”不是指日,而是指那时人重生的相继状态,以及随之而来的教会在他们中间的建立。在圣言的其它地方也是如此。
199.主在世时通过对应关系说话,也就是说,当主属世地说话时,祂也属灵地说话,这一点可从祂的比喻看出来,其中每句话里面都有一个灵义。以十个童女的比喻为例。祂说:
天国好比十个童女,拿着灯,出去迎接新郎。其中有五个是聪明的,五个是愚拙的。愚拙的拿着灯,却没有随身带油。聪明的拿着灯,又带着油在器皿里。新郞迟延的时候,她们都打盹、睡着了。半夜有喊叫,看哪,新郎来了,你们出来迎接他。那时那些童女就都醒过来收拾灯。愚拙的对聪明的说,请分点油给我们,因为我们的灯要灭了。但聪明的回答说,恐怕不够你我用的;不如你们到卖油的那里为自己买吧。她们去买的时候,新郎到了,那预备好了的,同他进去赴婚筵,门就关了。其余的童女随后也来了,说,主啊,主啊,给我们开门。他却回答说,我实在告诉你们,我不认识你们。(马太福音25:1-12)
除了那些知道圣言有灵义,并知道灵义的性质,或灵义是什么的人外,没有人能看出,所有这些细节里面都有灵义,因而有一种神性神圣性。在灵义上,“天国”是指天堂和教会;“新郎”是指主;“婚筵(即婚礼)”是指主通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而与天堂和教会的婚姻;“童女”是指那些构成教会的人;“十”是指所有或全部;“五”是指某一部分;“灯”是指属于信仰的事物;“油”是指属于爱之良善的事物;“睡”和“醒”是指人在世上的属世生活和他死后的属灵生活;“买”是指为自己获取;“到卖油的那里买油”是指死后从其他人那里为自己获取爱之良善;由于那时,爱之良善再也无法获取,所以尽管她们拿着灯和买来的油来到婚筵的门口,但新郎还是对她们说:“我不认识你们。”这是因为人在世上的生命结束后,仍是他活在世上的样子。由此清楚可知,主只通过纯粹的对应说话,这是因为祂出于在祂里面并属于祂的神性说话。由于“童女”表示那些构成教会的人,所以在预言圣言中,经上经常提到锡安、耶路撒冷、犹大和以色列的童女或处女和女子或女儿。由于“油”表示爱之良善,所以教会的一切圣物都用油来膏抹。其它比喻和主所说的一切话都是如此。这就是为何主说,祂的话就是灵,就是生命(约翰福音6:63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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